工作所得保障方案 臺中縣三萬七千多人符合補助資格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9.17
  內政部照顧近貧「工作所得補助方案」九月啟動,經過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內政部、勞保局比對符合資格者,臺中縣共有三萬七千多人符合補助資格,九月二十七日前村里幹事將主動通知申請人,每月可領取新台幣三千元至六千元不等的補助,十月底前分二批撥款。
  「工作所得補助方案」主要精神在於鼓勵民眾工作,因此補助對象是全職工作者,而非打工族,實施對象為二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之中華民國國民,為全戶主要收入者,全年薪資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為了便民並簡化民眾自行舉證的困擾,由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內政部、勞保局篩檢符合資格者,主動提供縣府合格人申請人名冊,透過鄉鎮市公所村里幹事通知符合資格申請人。
  社會處表示,通知期限自九月二十四日起至九月二十七日止,申請人接獲通知後必須在十月七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及金融機構帳戶影本向村里幹事確認資料,並在申請書簽章才完成申請程序,每月將可領取新台幣三千元至六千元不等的補助,補助期限自九十七年十月至九十八年三月止,每三個月撥款一次。
  社會處提醒民眾,符合撥款的金融機構帳戶有郵局、臺銀、彰銀、第一銀行、華南、合作金庫、臺灣土銀、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高銀、玉山、臺新、臺北富邦、豐兆高銀等十三家,第一次補助款將在十月底前分二批撥款。
   另外,民眾若符合非自願失業者、或服務於五人以下公司行號,九十七年一月至六月未參加勞工保險,且屬全民健康保險對象第一類者等條件者,可於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日止檢具申請書、離職證明書、身分證正背面影本、金融帳戶影本、九十五年度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六十五歲之一親等親屬綜合所得等相關資料可向縣府自行提出申請。
   社會處說,申請書表可至鄉鎮公所、縣府、臺中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等六大福利中心等處索取,臺中縣六大福利中心皆提供諮詢服務,洽詢電話:04-25263100轉2726、2728。  
   「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的補助金額是按照申請人與配偶兩人全年平均薪資進行分級,每月補助額度分為五級,金額是三千元至六千元。若申請人為單身且無受扶養親屬者,個人年薪資所得為二十二萬元以下,補助金額為三千五百元;個人年薪資所得在二十二萬元以上至二十五萬元,補助金額是三千元。
   如果申請人有配偶或有受扶養親屬者,平均年薪資所得為十四萬元以下,補助金額六千元;平均年薪資所得為十四萬元至十八萬元,補助金額五千元;平均年薪資所得為十八萬元至二十二萬元,補助金額四千元;平均年薪資所得為二十二萬元至二十六萬元,補助金額三千五百元;平均年薪資所得為二十六萬元至三十萬元,補助金額為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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