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淹水證明可由村里長村里幹事協助認定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五日電)卡玫基颱風重
創中縣,初估全縣淹水戶達五千戶,民眾財產損失相當
大,台中縣政府針對住屋損毀部分,住屋毀損達不堪居
住程度,戶內實際居住人口以五口為限,每人發給二萬
元的安遷救助金,住屋因水災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且有
居住事實的現住戶,經審核符合臺中縣災害救助金核發
規定者,每戶補助新台幣一萬元。
  
  依中縣災害勘查報表及天然災害補助規定,有關安
遷、淹水救助部份須檢附照片或財務毀損等相關佐證資
料,縣府體恤受災民眾忙著搶救家園,無暇拍照存證,
或環境早已清洗完畢沒有水漬痕跡。
  
  社會處表示,請災民儘可能提供照片,災民如果無
法拍照存證不用擔心,縣府日前已發文通知各鄉鎮市公
所,可由村里幹事、村里長實地會勘,並由村里幹事簽
章證明或由消防單位提供救災紀錄等皆可。
  
  除此之外,社會處也簡化、加快救助金撥付程序,
受災戶不再須要親自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還未
申請戶籍謄本的受災戶將由公所統一造冊,統一向戶政
事務單位查核,並已函請公所協助災民。9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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