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秋雲質疑中港特定區市地重劃工程可能有弊端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五日電)工程費達二十五
億元的「台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市地重劃工程」原訂今
年初完工,因故展延,縣議員楊秋雲今天在縣政總質詢
中質疑工程延宕可能有弊端,懷疑地政處包庇廠商,這
項工程四年了,兩岸商機及港區的發展大受影響。
 
   被台中縣政府列為重大建設的台中港特定區市鎮中
心市地重劃區,九十四年以統包方式發包,範圍包括清
水及梧棲兩鎮,總面積一百十四公頃左右。


  這項市地重劃工程,九十五年十月份開工,原預訂
九十七年三月二日完工,目前廠商落後的進度是百分之
九,所以展延到九十八月四月二日完工,落後的原因是
廠商的土方來源有問題。


   縣議會今天繼續縣政總質詢,楊秋雲質疑工程延宕
可能有弊端,目前包商進度落後是百分之十以上,照理
應該對包商處以罰款,縣府卻讓廠商展延工期四百一十
五天,她懷疑地政處包庇廠商。


   楊秋雲議員在縣政總質詢時當場發問卷給縣府官員
,除縣長黃仲生未正式填答、地政處長陳守禮確定展延
四百一十五天可完工外,其餘官員都填無法如期完工。


  工務局長翁文德答覆說,如果廠商的土方來源不確
定,應該無法如期完工。


   楊秋雲議員指廠商平均每日只進一千五百立方米的
土方,尚未進場一百一十四萬三千立方米,距完工遙遙
無期,兩岸三通在即,兩岸商機及港區發展大受影響。


   其次,她指出,目前縣府已付出十二億四千四百萬
元工程款給廠商,廠商展延工期如果是六百天,以年息
百分之二點六計算,縣府就要損失利息五千多萬元。


   會後,縣府地政處長陳守禮解釋說,廠商申請展延
四百一十五天,是因為都市計畫樁位問題,還有部分民
眾陳情地上物緩拆,以及彰化縣政府承租地的爭議,再
加上土方來源等因素,如果土方來源解決,應該可以如
期完工。


  至於違約金問題,地政處表示,因台中港特地區市
鎮中心市地重劃工程為統包案,依規定在工程結束後再
計算違約金,總工程費共二十五億餘元,每延期一天罰
工程款的千分之一,最高可罰工程款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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