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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分局偵破張o峰涉嫌竊取牛樟芝案。
豐原分局偵查隊員警會同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東勢分隊員警於100年9月12日下午18時許在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村大安農路約5公里處查獲涉嫌人張0峰(34歲、住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村、無刑案紀錄)竊取森林主產物,並當場於張嫌身上起獲牛樟芝25公克,價值(市價)約8000元,經詢據張姓嫌疑人坦承竊盜行為不諱。
警方調查,犯嫌稱係因其父臥病在床,才徒步行走至林務局東勢林管處所轄大安溪事業區102林班地內以戴頭射燈照明,徒手竊取該牛樟芝,意圖為其父食用等語。全案依刑法竊盜罪及森林法,將犯嫌張0峰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牛樟芝為牛樟木中長的芝狀物,又名「牛樟菇」、「樟菇」、「窟內菰」、「紅樟芝」、「神明菇」,又稱之為台灣「森林紅寶石」、「靈芝之王」。根據原住民生活經驗及國學研究,其功效可解宿醉,改善肝疾病等病症,對於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疾病上也有相當好的的改善作用。牛樟樹在全世界是台灣特有植物,受到極度的重視,並列為國寶級保育類,又因牛樟芝生長相當緩慢;牛樟樹生長於海拔 450~ 2000 公尺 以上,低海拔的幾乎被濫砍飴盡,高海拔採集相當困難,在中藥市場非常搶手。
在政府保育類法令管制及不易採集之下,牛樟芝市價高漲且不易取得,因此有些民眾在高獲利誘因之下挺而走險竊採。警方呼籲民眾,竊取森林主、副產物(含牛樟芝、林木等物品)係觸犯刑法竊盜及違反森林法等罪責,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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