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聞稿


 


發稿日期:2008年9月13日 16:30


台灣高鐵公司於辛樂克颱風來襲期間,持續提供列車營運服務,惟調整運行模式及發車時間,以維護營運安全及服務旅客。 


列車運行模式/時間說明如下(南下及北上末班車發車時間為22時)


一、          今(13)日傍晚 18時起至晚上 22時止,持續提供南下及北上每站停靠列車之運行服務,期間每小時南北各發出3班次列車。


南下列車部分:分別於每小時06分、30分及48分,由台北站發車;其中 21時48分之列車延後至22時發車。


北上列車部分:分別於每小時整點、18分及36分,由左營站發車;其中 21時18分及36分之列車,延後至21時30分及22時發車。


二、          明(14)日上午6時30分自台北站及左營站各發出每站停靠之首班列車,並自7時起至下午14時,提供每小時南北各3班次每站停靠列車之運行服務。


南下列車部分,分別於每小時06分、30分及48分,由台北站發車。北上列車部分:分別於每小時整點、18分及36分,由左營站發車。


三、          明(14)日14時後之列車運轉情形,將於上午11時30分發布。


四、          旅客如需查詢台灣高鐵最新營運訊息,敬請撥打台灣高鐵公司客服專線(02-6626-8000)。 


退票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1.      凡購買因颱風影響而停止運行車次的旅客,若車票未經使用,可自原乘車日起一年內,持原車票至各車站售票口辦理全額退票,免收手續費。


2.      自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之日至解除陸上颱風警報之日止,購買前述期間運行列車之旅客,若列車正常運行而未搭乘,可自乘車日起15日內,持未經使用之車票至高鐵各車站辦理退票並免收手續費。


3.      受颱風影響而採取行車限速導致列車到站延誤,因屬自然災害,將不適用延遲退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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