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具計酬台中火葬場收賄近4千萬
中國時報【 馬瑞 君/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歷經兩年多時間偵辦,清查出台中市殯葬管理所台中火化場墓政組組長林秋高、技工林聰信等七人,涉嫌向殯葬業者和喪家收取每具火化遺體六百至二千元不等的「小紅」,累計六年不法賄款近四千萬元,檢方偵結依貪汙罪嫌起訴;其中林聰信涉收賄上千萬又矢口否認,被求處十六年重刑。
喪家指控「沒錢還死不起」,不僅喪葬費高得驚人,舉凡挑特定時辰火化、裝骨灰罈、安放納骨塔都要送紅包,價格從六百到二千不等,黃曆上「宜喪葬」的日子價格更高,須將紅包壓在骨灰罈內,就是俗稱的「小紅」,才是「懂禮數」。
檢方查出,林聰信從九十三年四月起擔任火化場班長,負責收受「小紅」,按日結算與另二名技工洪榮輝、蔡明良均分當天賄款。
九十六年增加四具火化爐後,由張如美、張金月負責,林聰信指示「按具計酬」,固定以火化一具六百元分配賄款給二人均分,後張身體不適改由賴麗香接手,賄款改由張、賴均分。
洪榮輝自九十七年八月一日起接任班長,仍沿用同樣模式,且按月給林秋高二萬元賄款,另從每日火化數量,先自行收取數千元不等當公積金,部分喪家直接交付紅包也納入私囊。
檢方清查帳冊,發現從九十三年九月至去年八月止,火化場處理遺體有六萬八千多具,扣除少數不挑時間或信基督、天主教者未收賄外,以每具遺體至少六百元計算,林秋高等人收賄金額達三八九九餘萬元。
洪榮輝的個人帳冊資料清楚記載每日「小紅數」,在檢方偵辦之初即轉為汙點證人,經清算他收賄一一九八餘萬元,林聰信、蔡明良至少收賄一○七○萬餘元,三人每月都有十二至十五萬不等外快,再加上薪水和獎金,每月收入破廿萬元,比縣市首長還高。
被起訴的七人中,除林聰信之外,其餘均坦承收賄,檢方認為林聰信毫無悔意,從重求刑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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