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刪減交通罰鍰收入至7


臺中市警察局100年度交通罰鍰收入預算高達新臺幣11多億元,議員蘇慶雲及賴佳微在今(9)天聯席審查會中建議刪減至7億元。


 


    今天在警政環衛聯席審查會中,蘇議員對於警察局編列高達新臺幣11億元的歲入罰鍰,表達不能認同的意見,蘇議員並質疑和平分局哪來的罰款;賴議員則表示,罰鍰太高,基層員警壓力會過大、市民觀感也不佳,因此建議刪減至7億元。


 


    警察局長刁建生表示,根據去年的決算,臺中市歲入罰鍰為新臺幣643百萬元,臺中縣為454百萬元,因此今年度編列11億元。


 


    會議中議員黃錫嘉質疑現場人數不足,提議清點人數,經議會清點現場議員只有12人,未達聯席會出席人數3分之1的規定,主席黃馨慧議員決議提早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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