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汽車旅館前偷拍恐嚇取財  殘障男子落網


中縣報導〕殘障男子潘顯明涉嫌持自備
攝錄影機在汽車旅館附近,拍攝不特定男女駕駛車輛進
入休息畫面,再以公共電話進行恐嚇取財,已得逞20餘
件、獲利70餘萬元;東勢警方循線埋伏,趁潘嫌正打電
話恐嚇時逮獲,全案依恐嚇取財罪嫌將其移送法辦。


落網嫌犯潘顯明〈48歲、台中市人〉利用人性弱點,涉
嫌在台中市〈縣〉各汽車旅館附近,持自備攝錄影機拍
攝不特定男女駕駛車輛〈號〉進入休息畫面,再打公共
電話以「要不要花錢消災,不然告訴你太太及公司」及
「這種事情曝光,對每個家庭都不好」等言詞,向被害
人恐嚇數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並要求匯款至潘嫌所
購買之人頭帳戶。潘嫌坦承自96年開始進行恐嚇取財,
已成功20餘件,得款70餘萬元。


警方調查,潘嫌曾做過汽車中古商買賣,熟知如何利用
車牌查得車主聯絡電話,而於96年開始犯案,他由各家
車商及保險公司得知被害人資料均手抄在衛生紙上,恐
嚇得逞後即將資料銷毀,以逃避警方追查;潘嫌為躲避
警方查緝,每次均利用公共電話撥打恐嚇電話。


東勢警方據報後,利用被害人電話查出恐嚇電話係由台
中市市區公共電話撥出;經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及側面訪
查,發現駕駛一輛白色自小客車的男子,經常購買大量
電話卡及手持資料使用公共電話,且通話時間許久顯涉
重嫌。而於日前埋伏在台中市一家超商前,趁著潘嫌正
撥打公共電話進行恐嚇被害人時上前盤查。


當時,潘嫌正以同樣手法恐嚇一位被害人匯款,警方並
在潘嫌身上及所駕駛白色自小客車上查扣攝影機、偷拍
相片,以及抄在衛生紙上的被害人的姓名及車號、電話
號碼筆記,同時起出偷拍錄影帶等證物。警方呼籲,曾
遭類似手法恐嚇的被害人,逕向東勢警分局偵辦員警連
繫。


圖:潘嫌在便利超商前打公共電話向被害人恐嚇取財,被東
勢警方埋伏當場逮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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