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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編列3350萬元委託辦理「2011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相關活動預算,市議員黃錫嘉今天上午在議會聯席審查會中強調,市政府不能夠獨厚大甲鎮瀾宮,這項提議紛紛獲得與會議員的共鳴,文化局長葉樹珊一度答覆辯稱「被告知不能夠改名」,但到最後聯席會還是通過拿掉「大甲」兩字。


 


  文化局在文教活動-表演藝術項目中編列8762萬餘元,其中「兔躍藝百-迎媽祖」2011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相關活動,委辦費編列2000萬元、一般事務費1350萬元,一共3350萬元。


 


  市議會上午進行聯席審查會,黃錫嘉率先指陳辦理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活動,係從民國89年前台中縣長廖永來任內開始行銷推動媽祖文化,補助大甲鎮瀾宮辦理八天七夜媽祖遶境進香活動經費。


 


黃錫嘉說,由於大甲鎮瀾宮廟產有好幾十億元,縣府這項補助有如杯水車薪,並無多大助益,而且對其他頗有歷史的媽祖廟,如豐原慈濟宮等的其他媽祖廟也不甚公平。


 


  黃錫嘉認為,他不反對宣揚推動媽祖文化,但是基於公平原則,他要求將「大甲」兩個字應該刪除,對於其他的媽祖廟也應該一視同仁予以照顧,不能獨厚大甲媽祖廟。


 


  黃錫嘉的這項提議,立即獲得何文海、劉士州、李中、陳成添、何欣純、李麗華、張滄沂、林榮進、沈佑蓮等與會不分黨派議員的共鳴,紛紛發言表態支持,要求文化局對各地媽祖廟不可以有大小眼之別,怨無不怨少,同樣都是信奉媽祖,為何會差那麼多,否則會讓虔誠信徒心理不舒服。


 


  也有議員指出,過去台中縣政府補助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活動經費只有1000多萬元,為何在這次預算卻增加了三倍多?又為何獨厚大甲鎮瀾宮?要求文化活動經費的補助,應該雨露均霑。


 


  對於黃錫嘉要求取消「大甲」兩個字,葉樹珊一度答覆表示,這項預算是延續台中縣政府的活動預算,「被告知不能夠改名」;她也說,對於大台中區內超過百年以上歷史的媽祖廟,會進行調查統計。


 


聯席審查會議今天針對文化局及教育局兩個單位預算進行二個多小時的討論後,主席黃馨慧議員最後裁示有關「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通過取消「大甲」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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