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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
 針對台中夜店九死十二傷火災案,消防局長廖明川昨天表示,消防局盼提高法令標準,尤其在使用明火部分是屬於易生災害行為,也已和消防署反映應提升法令標準,保障民眾安全。
 他在議會受訪時表示,對於該家夜店的安檢,是依據消防法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來做檢查,五年來做過二十一次安檢都是合格,且是以pub標準來要求,在有缺點的部分,業者都已於要求改善期限內改善,包括消防法要求之滅火器、指標、緊急照明燈、緩降機及防火管理等都有依法設置。
 對於媒體關心逃生出口、夾層違建等問題,廖明川說,法令有其界限,依照現在消防法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PUB店是合格的。
 對於發生九條人命之火災,他感到很遺憾,並認為法令標準還要再提高,尤其在使用明火部分是屬於易生災害行為,消防局也已經和上級單位消防署反映應修法,消防署也希望盡快修正消防法,將此部分列入規範,提升法令標準來保障民眾安全。
 有關火災傷亡之責任問題,廖明川說,在搶救過程及執行法令過程經過檢視再三,這部分沒有疏失地方,也完全按照法令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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