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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燒販賣機,再挖零錢盒偷錢
有多次竊盜前科且因案現服勞動役中的嫌疑人劉○鯤於99年11月至12月間多次於東勢鎮客家文化園區竊取販賣機內錢幣及監視錄影鏡頭,案經被害人清點發現販賣機內金額與銷售量不符後報警處理。99年12月8日14時許劉嫌再度於上述地點行竊,被東勢分局東勢派出所警員陳台安當場查獲,員警發現其作案時所騎乘變裝過之腳踏車亦為竊來的贓物。
經警方調查劉嫌於93年至94年間於東勢鎮正五街騎樓旁見一部黑色自行車停放多日無人使用,徒手竊取供己作為交通工具使用,後因怕被車主認出,將該車原有配件一一卸下丟棄並以鐵樂士將該車漆成白色。之後常常騎乘所竊腳踏車至客家文化園區遊玩,也因此熟知販賣機廠商補貨、收取錢幣的時間以及販賣機內部構造。該嫌於99年11月至12月間多次用打火機點燃報紙燃熔販賣機內裝有錢幣之塑膠盒外殼,並以預備之老虎鉗撬開,竊取裡面的錢幣得逞,不法所得共約新台幣壹仟元,廠商初估遭破壞的機台損失大約新台幣6萬元。此外,細心的劉嫌害怕園區內的監視器拍下其行竊過程,利用樹木攀爬至客家文物館屋頂拆下監視器鏡頭並丟棄。全案依毀損、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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