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太平分局破獲犯嫌曾O偉等4人涉嫌強盜案


一、緝獲時間;99421日 。


二、緝獲地點:臺中市樹義路、臺中市公正路、臺中市忠明南路復興路口、臺中市工學路146巷等地。


三、緝獲嫌犯:


犯嫌曾O偉、男、73年次、無業、臺中市人、查無刑案資料。


犯嫌林O清、男、73年次、無業、高雄市人、查無刑案資料。


少年侯O宏、男、83年次、無業、臺中市人、查無非行紀錄


少年唐O睿、男、83年次、學生、臺中縣人、查無非行紀錄


四、起獲證物:


MOTOROLA手機1


皮包(內有美金100元 健保卡、身分證、駕照等)1


五、案情摘要及破獲經過:


臺中縣警察局太平分局接獲受傷民眾吳O達報案,指稱於99421日 晚上被人挾持毆傷並搶走身上所有之手機1支及皮包1只(內有新台幣1000元、美金100元健保卡、身分證、駕照等),員警隨即進行追查,並循線緝獲犯嫌曾○偉、林○清、少年侯○宏、唐○睿等四人到案,並起獲被搶相關證物,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及少年法庭審理。


警方調查被害人與犯嫌係為相識友人,犯嫌曾○偉、林○清、少年侯○宏、唐○睿等人竟以變賣金飾及申辦電話易付卡為由,誘使被害人外出,並相約於4212時在臺中市北區公園路(獨領○○KTV)見面,旋由曾嫌駕駛自小客車乘載林嫌及同案少年前往,將被害人誘騙上車後,在臺中市區內繞行,行至臺中縣太平市旱溪東路2段近166號約50公尺處,因被害人內急下車在路邊小解,犯嫌等人隨即下車以拳腳及板手毆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頭部及身體多處挫傷且有腦震盪之現象,並導致被害人所有之手機、皮包掉落在地,曾嫌等人竟起歹念強行奪走,事後又控制被害人行動,將之強押上車,途經臺中市太原路3段全家便利商店,曾嫌指示同案少年下車購買黑色膠帶、信封等物。購得後曾嫌即以膠帶封住被害人嘴巴,另由同案少年2人將被害人之雙手壓制在後由林嫌再以膠帶將被害人雙手反綁在後,載往臺中縣豐原市豐原大道3段旱溪旁繼續毆打,案經被害人趁隙逃逸向警方報案;太平分局經被害人之指述,循線將犯嫌曾○偉、林○清、少年侯○宏、唐○睿等人緝獲到案,並起獲被搶相關證物,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及少年法庭審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c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