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很大!路沒了!


道路變廢棄物堆置場?


縣議員謝志忠服務處新聞稿


 


  縣議員謝志忠近日接獲民眾陳情,在豐原市南陽橋頭邊的道路已經禁止通行月餘時間。近日附近民眾更發現在封閉的道路裡面,竟堆置了許多廢土,而且很大。


  根據「台灣省河川管理規則」第三條:中央管理機關救河川管理有關事項,對縣(市)管理機關有指導監督權,重大事項應報本部核定。第十五條:為保護河防安全禁止下列事項中,第二款-在堤防、水防道路、取水口或其附屬建造物上堆置或其他違反規定之使用行為者;第七款-在河川區域內堆置砂石或傾倒廢土、廢棄物者。另於台中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52條:下列行為應予禁止:一、在道路堆置或棄置有礙交通之物品‧‧‧四、其他不當使用道路之行為。謝志忠表示,依據法律條文規定,這種情況明顯有違法、佔用地方道路並挪做他用的行為。


  謝志忠指出,堤防旁道路平常供民眾使用,在於發生天災時,可作為緊急救難的用途,竟然不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堤防道路上堆棄廢土,萬一發生緊急情況,後果不堪設想。


  謝志忠並強烈要求相關單位,盡速徹查是否有違法使用及失職的行為,並限期改善廢土堆積的情況,還給人民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敬請各位媒體先進指教


聯絡人:謝志忠 0935-672166


電話:04-25269406


傳真:04-2526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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