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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康禎護理之家至縣府陳情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7.16
  臺中縣康禎護理之家九十六年度衛生局督導考核成績為丙等,經申訴複查後為乙等,為提供身心障礙者合格、品質有保障的照護服務,縣府社會局依內政部規定九十七年度不予續約,昨日康禎護理之家負責人陳焜耀至縣府陳情,表達以個案就近就養方便性接受服務立場及個案狀況,希望將原本由縣府補助安置的低收入失依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繼續留在機構。


   社會處長王秀燕表示,接受公費安養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因健康及行動不便等因素,更需要安全無虞、妥善的照護服務,為確保受照顧者品質,本府優先與評鑑甲等機構簽約,身心障礙者部分評鑑乙等者雖續約,但不再轉介新個案,老人部分依內政部規定甲等以下則不再續約。
  
   社會處長王秀燕指出,目前安置康禎護理之家的獨居失依老人有五位,身心障礙者有七十六位,康禎護理之家申訴複查後雖為乙等,因考慮身心障礙者移動不便及照顧延續性,舊案部分雖可繼續安置,但不再安置新個案,但低收獨居失依老人依內政部規定,評鑑成績必須甲等才達簽約標準,因此縣府必須另外安置。
  
   康禎護理之家則表達希望將獨居失依老人的簽約標準放寬至乙等,社會處長王秀燕說,將向內政部建議,如果老人部分如果有特殊性,如移動有生命危險等,將派人進行專業評估,最重要是老人在生活上得到妥善的照護,至於申請補助起始日爭議將以申請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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