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防制就業歧視宣導研習會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7.16
懷孕婦女遭遇雇主惡意資遣怎麼辦!九十六年五月立法院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但勞工處發現仍以年齡歧視及禁孕條款最常見,卻因缺乏法令資訊,女性往往不知自身權益或循勞資爭議調解解決。
為了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均等,勞工處將於七月十九日上午十時起至十二時止,在縣府第六會議室辦理「防制就業歧視宣導研習會」,邀請育群國際法律事務所林正雄律師,針對就業歧視相關法令及案例加以分析講解,提供求職民眾及勞工職場如何保障自身權利。
勞工處表示,本次活動併「尋找明珠求職求才博覽會」辦理,經專業律師之講解,瞭解在求職時、或受僱者在職場的平等待遇及申訴管道等,有問題亦可在會中向律師提問,歡迎求職民眾把握機會踴躍參加。
勞工處指出,各事業單位在徵才時,不論是報紙或網路的徵才廣告上,不得刊登限制年齡的條件,若有違法者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處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以下之罰緩,提醒民眾如遇到就業歧視,勇於向縣府勞工處提出申訴,申訴專線:04-25249875。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