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王洲明,2007.11.26,〈走路工灌人氣 事發別哭夭〉,《聯合報》,A15民意論壇         (610-34,396 )


走路工灌人氣 事發別哭夭 【王洲明/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中縣梧棲】 (610)


影響高雄市長選舉的「走路工」事件,刑事一審判決無罪,政壇再添茶餘飯後的重要話題。當政客不談民生經濟、當選民對選舉冷漠唾棄,政黨造勢要有壯觀的場面,請樁腳代發「走路工」就不可免。


黨外時期,談戒嚴、黨禁、報禁、人權站著聽,人山人海;政黨輪替,綠色執政八年,人民對政客長年畫餅充飢的相信度所剩無幾,天王要來演講「是您兜的代誌」,寬闊的場地,如果搖旗吶喊者疏疏稀稀,選民透過SNG的現場轉播看在眼裡,要造勢,反而提早結束人氣。


跟班的怕老闆看到台下人何潦落鬼何多一定不高興!為了製造虛假人氣,只能付鈔票找樁腳,樁腳依網絡找阿狗阿貓舉旗吆喝、跑龍套,如果不發三百、五百,順便來頓梅花餐吃個「粗飽粗飽」,下次遊覽車要找人會越來越少。


貪腐政權已不分藍綠,貪錢汙官在政黨輪替後依舊如昔,權貴吃喝萬元的三井日本料理,台下朋分的造勢工資不及贓款千萬分之一。動員造勢不給「走路工」,誰會理你?


針對高雄「走路工」刑事一審無罪判決,黨棍趁機互罵爭鏡頭搶媒體,把老百姓當成「阿西」。別傻了!哪個樁腳不知道,選民已對政治冷漠、對選舉議題唾棄,如今不管哪一黨要造勢,付錢給樁腳找人頭出席才是硬道理。當候選人樂見支持者動員私下撒鈔票,被抓到時裝無辜說不知道?


期盼各黨天王與候選人及時頓悟,別為充場面要屬下花鈔票找樁腳,辦這些騙自己的事只是吃力不討好,否則法務部抓賄地雷一引爆,落選後不要再來「哭夭」,即使當選也會變成選舉無效。【2007-11-26/聯合報/A15/民意論壇】


 


58-王洲明,2007.12.04,〈一票遞補 就可過半〉,《自由時報》,A15版自由廣場。              (347-34,743 )


一票遞補 就可過半   王洲明  2007124 星期二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A15


十一月廿七日「首例同區三市代 皆當選無效」的案例,證明抓賄選繫乎一念之間,可以讓政治生態立即改變。


十一月廿日張菀萱律師「遞補中央民代也行」一文提出卓見,咸認中央民意代表並無保障條款,只要涉及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情事,其缺額遞補,尚無地方民意代表要達該選舉區最低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的限制。亦即立法委員選舉,只要同選區當選人涉及賄選,經當選無效判決定讞,即使落選者只得了一票,一樣可以遞補。


這次,新的國會選舉制度改成單一選舉區,不少選區是「一對一」,即使超過兩人的選區,也是非藍即綠雙強之局。藍綠陣營一再向支持者倡「席次要過半」的呼籲,更應以上述苗栗市民代表抓到搓退賄選為例,告知死忠的支持者,「只要抓到賄選、即使得一票遞補變當選、過半就實現、藍綠政見可兌現」。(作者曾任台中縣抓鬼隊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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