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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員劉淑蘭質詢廢棄物再生利用工廠污染問題
【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6.11.22
  龍井鄉麗水村一家從事木材回收再利用的工廠,多年來違規堆置廢棄物,造成地方污染,堆置物還曾兩度引發大火,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縣議員劉淑蘭昨(二十二)日為民眾抱屈,質詢要求縣府重視,台中縣環保局長蔣萬福答覆表示,曾多次依違反環保相關法令對該工廠開發三十餘萬元罰款,也將負責人移送法辦,環保署已撤銷該工廠廢棄物再利用許可,該局會爭取由縣環保局督促業者從十二月一日起在三個月內完成廢棄物清除工作。


  龍井鄉麗水村村民二十餘人昨天上午在縣議會拉白布條陳情,控訴設於該村的一家從事木材回收再利用的工廠長期污染地方,縣議員劉淑蘭也利用質詢時間,詢問縣府處理該污染事件態度與進度。


  劉淑蘭指出,業者未經許可於龍井鄉忠和段五筆地號上堆置三大堆廢棄物,彷彿是垃圾山,不但造成地方污染,垃圾山還曾多次發生大火,造成嚴重空氣污染,最近的一次是今年十月十三日的火警,燃燒超過一個月還未撲滅,居民苦不堪言,消防人員為了滅火疲於奔命,消防財力支出超過一百萬元,業者違法竟然要縣府買單,實在太過份,希望縣府強制該業者限期將廢棄物清除。


  環保局長蔣萬福答覆表示,該工廠造成環境污染,稽查人員曾多次稽查查獲,依違反空氣污染法、廢棄物處理法陸續開罰單,罰款前後加起來約三十餘萬元,環保局也依法將負責人移送法辦,目前環保署已經撤銷該工廠廢棄物再利用許可,並要求該工廠將堆置的廢棄物清除完畢,該工廠也提出清除計畫書,目前正由環保署核定中。


  蔣局長說,在環保署尚未核定業者清除計畫書前,環保局除請環保署儘速核定計畫書之外,也將要求環保署同意由縣環保局督促業者從十二月一日開始清運廢物棄,稽查員會二十四小時督促,督促業者在三個月內完成清除工作,以還地方居民一個清淨的生活環境。


 撰稿人:董秀員   電話:2526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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