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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務警察局偵破重利及暴利討債案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八日電)台中港務警察局
偵破張敏霖等三人涉嫌重利及暴利討債案,他們利用借
貸人年少不更事,還不起高利貸下,吸收為討債集團分
子,唆使他們暴力討債以償還自身借貸之本金及利息。
  
  這三名嫌犯為:張敏霖(四十四歲)、張美瑛(四
十五歲)、張慶安(三十歲),警方起出作案用手機、
本票、借據、身分證、護照、駕照及帳冊登記資料一批
等贓證物。


  警方調查,犯嫌張敏霖平時聚集於臺中市電動遊樂
場,處理公司(俗稱放角仔)帳款以放高利貸追討債務
為本業。


  犯嫌追討債務每一萬元以十天為一期,利息是一千
三百元,十萬元十天為一期,利息是一萬三千元,以此
類推,如果逾期還要加罰,如延誤一、二天未繳,先以
電話催討或寄發簡訊方式恐嚇借貸人,稱公司不是在做
慈善事業。


  警方表示,犯嫌也稱如把件交給公司處理,就會到
借貸人店裏或工廠收帳,語意中暗示可能會鬧事或討打
之類恐嚇用語,致使借貸人心生畏懼。


  最讓人驚訝的是,犯嫌利用借貸人年少不更事,又
大部分無正當職業收入,在債台高築還不起高利貸之情
形下,即被吸收為討債集團分子,唆使他們暴力討債以
償還自身借貸之本金及利息,終致誤入歧途。


  台中港務警察局局長何國榮得知此案,非常重視即
指示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案經會同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
犯罪中心偵六隊三組、臺中縣警察局東勢分局組成專案
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昨天展開查緝行動,兵分三路分別在臺中
市西屯區、北屯區崇德路三段、東區練武路等處同步執
行搜索,全案終告偵破,依重利、恐嚇安全罪嫌移送臺
中地檢署偵辦。9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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