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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福利措施申請期限至九月十七日截止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八日電)中央推出住宅
補貼福利措施,明年度補助申請期限至九月十七日截止
,縣府社會局呼籲符合申辦條件民眾踴躍向中央申請。


  為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推出
購買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以及租
金補貼等三種補貼。


  租金補貼每月最高補助租金三千元,期間為一年;
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二百二十萬元
,償還年限最長二十年,寬限期最長五年;修繕住宅貸
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八十萬元,償還年限最長
十五年,寬限期最長三年。


  營建署此項福利措施,台中縣共有七百個補助名額
,補助條件包括身心障礙者、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單親
家庭、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以及因重病致長期失業者
等,明年度補助從今年八月十六日起至九月十七日受理
申請,欲申請者可至縣府工務局購買申請書(每份十元
),或自行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申請書。


  社會局表示,中央這項住宅補助福利措施,其中租
金補貼縣府已自辦多年,縣府自辦租金補貼包括身心障
礙者無自用房屋租金補貼(三口以上每月三千元、二口
以下每月二千元)、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差額補貼
、低收入戶無自有房屋租金補貼(四口以上每月三千元
、四口以下每月二千元)以及特殊境遇婦女租金補貼(
每月三千元),這些租金補助一年受惠人數五百餘人。


  社會局說,縣府自辦租金補助與中央住宅補助同質
性高,惟進一步分析,中央住宅補助申請門檻較低,補
助額度較高一律每月補助三千元,為避免資源重疊申請
,請符合申請條件者踴躍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縣府則
將縮小補助規模,只要重複申請即不予補助。9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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