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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商借教師到府任職引起議員關切
* 發布日期:2013-05-29
*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臺中市議會今(29)日召開業務質詢,市議員張耀中針對教育局商借教師或侯用校長到市府
任職,被監察院明文糾正,他要求教育局設法改善,以免違法被糾正。教育局長吳榕?表示,
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都被糾正,教育部已訂了商調教師的行政命令,可以商調老師到
府任職。
張議員指出,監察院明文糾正,臺中市政府從90到100學年度總共運用員額515人,糾正文
明示「核有違失、予以糾正」,違反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甚至違反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張議員說,以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為例,員額編制13人,又從各校調用候用校長、商借教師8
人,比率將近30%。調用教師占用學校正式員額編制,卻被調到市府處理公務,學校只好另
聘代理代課教師,違反學生受教權益。
教育局長吳榕?表示,監察院的糾正文確實針對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商調教師處理公
務做出糾正,不過,據他瞭解,教育部針對監察院糾正教育部未訂出商借教師任用條例,教
育部已另訂了借調教師的行政命令。
對此,張議員堅持,希望教育局勿違反法律的規定,在中央還沒正式立法以前,臺中市應另
訂定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違法。(5/29*16)
連絡人: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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