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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強力稽察掃蕩日租套房 確保旅宿公共安全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會同都發局、消防局、衛生局、警察局等日租套房聯合稽查
小組,今(16)日前往列管重點區域「西屯逢甲地區」執行假日稽查,共查察16處
日租套房疑似地點,當場查獲6處有旅客入住情事,市政府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
標準處新臺幣9至45萬元罰鍰並禁止營業,且將持續加強查核,以貫徹積極掃蕩
「日租套房」非法旅館之決心。
 
「日租套房」大多混雜隱藏在商業大樓或集合住宅中,假藉「民宿」之名或是登記
為「租賃業」,實質上卻是經營旅館業務。依交通部99年12月29日交路字第
0990012444號令釋:「其以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
人有日或週之住宿或休息事實而收取費用營業者,核屬旅館業務之營業行為,應依
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經營」。因此,以不動產租賃登記,卻以「日租」或
「週租」方式經營之日租型套房,實屬於旅館營業行為,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
才能營業。
 
鑒於日前宜蘭曾發生旅客入住「日租套房」而發生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事件,在在顯
示日租套房業者除未向主管機關辦理旅館業設立登記外,亦未經過衛生、消防與建
管等單位檢核,甚至逃避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如有意外發生,後果將不堪設想,
常使消費者求償無門。
 
觀光旅遊局長張大春再次強調:「日租套房」係非法旅館,對於住宿旅客之安全缺
乏保障,呼籲旅客勿因價格便宜選擇入住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場所,以保障自身安
全與權益。市政府將持續加強查核,以貫徹積極掃蕩「日租套房」非法旅館之決心,
請經營人勿心存僥倖立即停止違法經營。(3/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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