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大火報告:胡志強督導不周


 


 


〔中央社〕台中市夜店大火市府調查報告今天出爐,市長胡志強被建議應負督導不周的連帶責任,但報告中未具體建議如何究責。


 


台中市阿拉夜店6日發生大火造成912傷,由於這家夜店歷次消防安檢及聯合稽查都合格,卻在火警後造成重大傷亡,各界質疑市府主管及稽查人員是否有行政疏失。


 


胡志強指示市府秘書長黃國榮召集人事處、政風處、法制局、研考會等單位組成調查小組,針對行政責任究責,釐清市府相關人員行政疏失,並追究行政責任。黃國榮表示,調查結果只就行政懲處提出建議,並未包括刑事及政治責任。


 


案發後,包括副市長蕭家淇、都市發展局長黃崇典及經濟發展局長朱蕙蘭都提出辭呈以示負責,由於建管及都市計畫分區都是都發局主管,全案中,黃崇典處分最嚴重。


 


黃國榮指出,調查結果果做出建議,黃崇典應負督導不周的連帶責任,並記一大過且降調非主管職務;至於刑事責任則由檢調機關調查究辦。


 


朱蕙蘭、廖明川兩人,調查報告認為兩人應負督導不周的連帶責任,兩人的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分別由監察院及檢調機關調查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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