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糾紛多、消保官籲消費者小心以免被騙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9.03.12
  宅男、宅女多,在「宅經濟」發酵下,網路購物十分流行,但相對的也引發不少消費爭議,臺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就曾接獲民眾申訴,指稱上網購買知名運動鞋,收到的卻是便宜的涼鞋,另外民眾花上萬元上網購買名牌包,卻收到價值僅數百元的帆布包;翟威甯認為網路購物雖快速便捷,但存在一定的風險,提醒消費者要小心。


  「宅經濟」發酵,許多網站紛紛推出商品買賣服務,惟網路購物與實體購物不一樣,在看到不物品實體,以及不確定賣家身分下,網路購物潛藏危機,消費者一不小心,就容易落入陷阱,引發消費爭議,臺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統計去年網路購物消費爭議案,發現光是某知名網站網購消費申訴案就多達十六件。


  翟威甯分析網路購物消費爭議案,發現引發爭議的原因相當多,其中包括買家碰到詐騙集團,貨款依賣家指示匯過去後,賣家未交貨,最後才發現被騙了。翟威甯說,遇到此種狀況,買家要先報案,可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由警方介入偵查。
  
  另外的狀況是買家收到的商品與當初訂購的商品不一樣,翟威甯表示,一名男大學生上網訂購一雙知名的球鞋,但收到的卻是一雙涼鞋,另外還有一位職業婦女上網訂購一只名牌包,付了一萬多元後,收到的卻是僅幾百元的帆布包。此外是買家完成訂購及匯款手續後,賣家卻以缺貨為由,要求換貨。
  
  翟威甯表示,網路購物雖然快速便捷,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消費者不能不小心,網購時儘量選有口碑的大型網站的拍賣網,為避免受騙,網購時要先查詢賣家的相關資料,查察賣家是否有不良紀錄,以及商品的評價等,商品的價值比較高時,應該要求面交,當場檢視貨品有無問題,買家也應保存訂單、網路上的圖檔,以便發生爭議時有所佐證。此外,為避免交易後發生爭議找不到賣家,買家應該要求賣家確實提供包括住家及手機號碼,以方便事後連繫與調解。
  
  翟威甯說,網路購物也有七天的鑑賞期,網路購物如發生糾紛,在七天內可以要求退貨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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