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建議刪除警察局違規案件郵寄費用  蕭副市長強調違害市民安全


臺中市議會3日進行警消環衛聯席審查,市議員楊正中建議刪除警察局「辦理
違規案件郵寄費用」574萬元,他說自己支持重大交通違規應該取締,但是不希望
把人民市民當「提款機」。副市長蕭家淇強調,63%的罰款都是外縣市民眾,如果
砍這筆預算,外縣市罰單就無法送到,對臺中市民不公平。


楊正中議員表示,警察局編列「辦理違規案案郵寄費用」1774萬5200元,而臺中
市人口268萬人,以雙掛號34元計算,臺中市民平均5人會收到一張交通罰單。


他說,併排停車、酒駕、闖紅燈等重大交通違規,他絕對贊成警察局取締,但他看
過員警晚下11時58分仍在開罰單,經濟不景氣,治安五都第一,民眾當然感受不
到,他建議預算刪除574萬元,保留預算1200萬元。


楊議員也指出,100年度審計室審計報告書,針對交通違規行政法鍰執行不力提出
缺失,100年有3485萬交通罰鍰未收,依請求權時效只有5年,他擔心還有多件
案件未收。


蕭副市長強調,罰款統計,63%都是外縣市民眾,如果砍郵票預算,外縣市罰款就
無法收,對臺中市民不公平,而且外縣市民眾來臺中肇事,將違害臺中市民安全,
應該依法處理,而且酒駕部份,今年取締1萬2千件,還是有保留必要。
 
針對交通罰鍰部分,警察局長刁建生強調,因涉及行人跟攤販等分期執行問題,警
察局積極改善。


經議會討論,大會決議保留預算1200萬元,其他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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