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黃錫嘉8日表示,台中市真正需要的是「MRT」(捷運系統),不要「BRT」(公車捷運系統),而市府交通局長林良泰一意孤行要以「BRT」取代「MRT」,他在議會公開提出一份「BRT失敗,愧對市民,市長辭職、局長辭職、財產充公」的簽署書,市長胡志強、局長林良泰兩人當場即刻簽名,同時表示「一定成功」。


 


  市議會今天繼續進行第一屆第二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黃錫嘉指出,在交通建設上,中央是吃定台中市,從捷運綠線採高架輕軌興建,否則就不撥經費給台中市,這種要脅式的補助地方建設的作法,比起台北市或新北市的三環三線,讓人覺得很漏氣,台中人吞得下這口氣嗎?為什麼我們台中人就要這麼卑微?


 


  他說,在交通最繁忙的台中港路,交通局長一意孤行要以BRT取代MRT,這是國際化都市應該有的思維嗎?一個號稱交通專業的大學教授,真的只有蓋BRT的格局嗎?更扯的是,交通局竟還提出說是要先培養大眾捷運的搭乘人口後再伺機興建MRT,聽起來是冠冕堂皇啦!但是,他認為,如果交通局長這種說法成立的話,那捷運綠線已達到可以蓋MRT的標準了。


 


黃錫嘉指出,台中港路搭乘市公車的人口數,難道會比不上蓋在文心路的


捷運綠線的搭乘人口數?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嗎?似乎在唬弄廣大的大台中市民,更是在欺騙市議會。


 


  交通局每個月一直對媒體吹噓搭乘市公車人口數突破五百萬人次的說法,黃錫嘉認為,根本是在說謊,假造數據,難道每月五百萬人次的公車族,大多數的搭乘人口都是在偏遠地區,而不是集中在市區的黃金路線上。


 


  交通局要在台中港路蓋BRT,而不蓋MRT,黃錫嘉要求胡志強在議事堂上正式地說清楚、講明白,到底是誰的主意?為何執意要這麼做?如果真的蓋了BRT,到最後沒有成功,誰應該負責?又要如何負責?是下台一鞠躬拍拍屁股走人就算負責了嗎?不希望成為台中市無底洞的錢坑。黃錫嘉於是當場拿出「簽署書」,請胡、林兩人簽名表示以對未來負責。


 


  胡志強答覆表示,當初捷運綠線的設計,完全是中央經建會考慮配合烏日高鐵站的接駁、運輸,而走文心路,他很無奈的接受,他也很希望走中港路。胡志強很大方的在簽署書簽名時說,「一定成功,一世英名在此,簽了!」林良泰也在「局長辭職」一欄簽名以示負責;原本沒有想簽名的蕭副市長,在胡志強的要求下在「財產充公」一欄簽下「NO」,他說,他的財產,一部捷運公車也買不起。


 


 


議員質詢BRT能否成功? 胡市長與交通局長簽名掛保證


臺中市政府推行公車捷運(BRT)計畫,部分議員仍抱持不同意見,議員黃錫嘉8日
在議會總質詢中表示,臺中港路興建BRT而不是捷運(MRT),等BRT興建完成後,
如果未能發揮功能,市府必須負責。他當場拿出一塊「簽署牌」,列出「局長辭
職」、「市長辭職」、「財產充公」三項選擇要求市府作出承諾,獲得市長胡志強
與交通部長林良泰分別簽名「掛保證」,惟「財產充公」因太過誇張,僅由副市長
蕭家淇簽上「NO」,引起一陣笑聲,讓原本緊張的氣氛也緩和下來。


黃議員表示,市府一直強調先培養搭乘大眾運輸人口,才能成功推行MRT,聽起
來冠冕堂皇,但捷運綠線當初動工時臺中市並沒有BRT,為何就認為已達興建MRT
的標準而開始興建綠線。


黃議員說,如果捷運綠線都可以興建,那麼屬於黃金路線的臺中港路,搭乘大眾運
輸的人數更多,為何就不能興建捷運?他強調,市民需要的是一個可行大眾運輸政
策。


胡市長回應表示,捷運綠線的興建是純粹為了配合疏散高鐵運量,當初他也希望走
中港路,但中央要求市府先做文心路的綠線。而中港路規劃BRT,主要是從大眾運
輸需求面來考量,透過BRT,可以減少民眾騎摩托車的比例,培養足夠的運量,屆
時再配合MRT,形成完整的大眾運輸系統。


胡市長強調,BRT是MRT的「接續方案」,而不是「替代方案」,目前捷運除了
綠線已經動工外,藍線與橘線也都在規劃中,證明BRT 與MRT並非互相排斥,而
是可以併行。


至於傳出議會要求市府取消BRT中文名稱「公車捷運」中的「捷運」兩字,改以
其他名稱代替。胡市長說,這恐怕會使市民誤以為BRT已經不是捷運了,但是議
會的意見市府還是會重視,市府將努力思考,如何兼顧預算過關與民眾正確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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