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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將滿一年 市府加速檢討臨時人員續約及公所編制問題


(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大臺中合併升格已將屆滿一年,臨時人員續約及各公所編制調整等人事問題,
引發臺中市政府各機關與各區公所高度關切。市府秘書處表示,在市長胡志強維持
人事穩定性的政策前提下,各機關及區公所都應考量業務是否有延續性,同時應加
強職能教育並落實考核程序,連續3年乙等或連續2年丙等都必須解僱。至於合併
後一年內原鄉鎮市公所編制不調整部分,民政局將儘速與各區公所尋求共識,擬訂
一套合理的計算基準。


臺中市政府14日上午召開市政會議,由於胡市長率團前往香港出席「2011亞洲國
際地產投資交易會」,會議由副市長蔡炳坤主持。秘書處處長羅文遠表示,年底將
近,有關市府各機關及區公所的臨時人員續約問題,胡市長已有「維持穩定性」的
政策裁量,但各機關及區公所仍然落實考核程序,連續3年乙等或連續2年丙等都
必須解僱,同時也應加強專業職能教育,發揮應有的功能。


大里區長詹文富則指出,合併前的鄉鎮市公所都有運用工程管理費僱用臨時人員的
情形,隨著工程結束,在已無經費的情況下,這些臨時人員將面臨何去何從的局面,
希望市府能協助解決。豐原區長張?分也說,公所的臨時人員的工作量都很大,市
府如果將工程類的業務交由公所辦理,這些臨時人員絕對不能減少。


秘書處是市府主管臨時人員業務的機關,羅處長表示,原則上尊重各區長決策,但
重點還是要考量業務是否有延續性,如果工程原本在公所辦理,但後來移撥至市府,
則應保障承辦業務人員的權益,各公所應提報給市府工程主管機關裁量。


副市長徐中雄則認為,市府與公所的磨合目前仍然未達百分百,如果由各公所自行
與市府局處連繫,效率未必好,建議由市府統籌辦理。


蔡副市長認同徐副市長的建議,裁示各區公所先行統計臨時人員資料,詳列工作內
容,檢視有無必要性,並於11月底前報請秘書處統籌處理,必要時將召開協調會
解決問題,避免引起相關人員對未來的不確定感。


至於合併後原鄉鎮市公所編制問題,潭子區長簡文祥反映,目前潭子區公所人員僅
編制56人,合併後業務量增加,讓同仁無法負荷,與其他公所相比較,有「同酬
不同工」的現象。民政局長王秋冬回應表示,縣市合併後,胡市長承諾各區公所組
織一年內不變,目前民政局正參考五都中其他四都的做法,同時兼顧各公所特性與
現況,將儘速全面檢討。


蔡副市長強調,部分業務合併一年內不變的政策,時間已快屆滿,請民政局儘速研
擬一套合理的編制標準,以利後續進行必要的調整。(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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