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校長遴選內幕多,質疑有內定人選,以及現職校長『沒尊嚴』等情事,與事實不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別提出澄清。


 


    臺中市校長遴選係依照國民教育法規定,秉持胡市長宣示公平、公正、公開的遴選原則,訂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遴選國民中小學校長作業要點」進行。遴選委員會由教育局局長、副局長、市政府一級主管、專家學者、校長代表、家長會代表及教師代表共十五人組成。遴選時,逐校辦理,並當場公布結果,絕無外界「黑箱作業」與「內定人選」之情形。為了貫徹遴選精神,還特別規定「每一職缺應有符合資格候選人三名以上參加遴選」,避免同額競選的情況發生。


 


    至於尊重服務績優校長,有尊嚴參加校長遴選部分。遴選辦法將現任校長和候用校長分開辦理。現任校長遴選之前,先進行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對於評鑑績優校長,一人就可以遴選,不必受到三人參與的限制,此種禮遇就是對績優校長的尊重。報載「辦學有成輸在口才」,與事實嚴重不符。


 


    校長遴選結果,不可能每個人都滿意,如果未能遴選到心目中的學校,或學校不能要到自己內定的人選就批評遴選制度不公,實在令人遺憾。


    校長遴選是攸關學校發展的關鍵因素。校長遴選規定,各方見解不一,但希望為學校找到最優秀的校長之目標,則是大家的共識。教育局遴選委員會確實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排除一切壓力和人情干擾,達成遴選出最適當校長的目標。(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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