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沒紀錄 單親媽痛陳 申助無門


 更新日期:2011/08/14 04:21 


 


3年兩度申請扶助被打回票


 


 


〔自由時報記者俞泊霖/台中報導〕社福申請案,有申請變沒申請?一名單親媽媽,日前由八旬外婆陪同找市議員黃錫嘉陳情,痛陳自己打零工賺取每月一萬元薪資,要養體弱多病的小孩,經濟不堪負荷,但前三年兩度申請低收入戶和小孩生活扶助,都被打回票,社會局一查則發現當年沒紀錄,成了羅生門。


 


 


大肚公所指資料保留一年


 


 


市議員黃錫嘉說,八旬老阿嬤陳情過程不時擦眼淚,直呼眼見外孫女快活不下去,才拖著老弱身軀拉吳姓孫女上門請託,三十餘歲的吳女則表示,三年前丈夫驟逝,她靠打零工賺取每月一萬元薪資,勉強維持基本生活。


 


 


吳女說,女兒體弱多病,醫藥費所費不貲,九十七、九十八年都分別申請低收入和兒少扶助,但最後都被打回票,日前聽聞七月後社會救助法修正實施後,社福補助規定放寬,外婆才又拉著死心的她陳情,但社會局經查,這兩年都沒有吳女的申請紀錄。


 


 


吳女說,丈夫過世那年,她領過一筆特殊境遇婦女補助金,此外沒有來自社會局的資源,一聽當年申請案都沒紀錄,直呼「怎會這樣」,哭著說真的很難生活,若政府補助也沒有,考慮向地下錢莊借錢,不然就要去自殺,外婆聽了難過不已。


 


 


由於吳女當年是向大肚區公所送申請案,區公所社會課長白峨嵋說,申請未通過的個案,資料都是保留一年,且已無法確認吳女當年是否有送案,但目前都會要求所屬登錄電腦再確認,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議員建議應建立防漏機制


 


 


黃錫嘉認為,若吳女確實有送過申請案,至少應有紀錄,以免日後各說各話,尤其弱勢民眾資訊有限,承辦員也可能自認資格不符,連申請案都沒送出,影響民眾權益,應建立防漏機制。


 


 

 


 


非個案 申請應給憑證


 更新日期:2011/08/14 04:21 社會局︰可研議


 


 


〔自由時報記者俞泊霖/台中報導〕對於弱勢民眾申請社福補助,最後卻面臨申請送案與否羅生門,市議員黃錫嘉說,這並非個案,服務處以往也有接獲類似陳情案,發生承辦人可能「吃案」的離譜行徑,且弱勢民眾有的是首次申請,根本不知申請流程和時間,要求建立防漏機制,社會局表示可研議。


 


 


社會局主秘劉宏忠說,這些案例確實發生過,但是極少數,因為各承辦人受理的案件,等同公文書,在資料齊全前提下,就可送案,針對特殊個案因溝通誤會,或真的是承辦人有遺漏,導致雙方各說各話疑雲,社會局會加強查核。


 


 


劉宏忠說,這些狀況是不被允許的,他相信承辦人在收案時,就應告知個案相關權利,並協助送出申請案,但黃錫嘉指出,確曾發生民眾申請案被延誤案例,就以此案而言,個案也提不出送案證明,難道只能相信公務員的能力,那弱勢民眾權益如何保障。


 


 


劉宏忠表示,每個個案家庭背景都不同,會加強承辦人員和個案間的溝通,不過若考量個案權益,或研議考慮納入防漏機制。黃錫嘉說,只要受理時出具一張憑證,載明申請流程,加上承辦人或單位的戳章,申請人更放心,也更能掌握時效。


 


 


大肚區公所社會課長白峨嵋說,類似事件發生機率不高,加強內部管控應可預防,但畢竟若從源頭就沒登錄電腦,確實會發生各說各話情況,若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和義務,受理申請順便發出憑證,也不失是避免紛爭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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