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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辦市地重劃  三千坪憑空消失?


   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 


 「自辦市地重劃黑幕重重, 三千坪 土地憑空消失,強取豪奪超過十億元,小地主哭訴無門。」台中市議員黃錫嘉30日為這些被剝削的小地主們發聲,揭發有黑手以自辦重劃為名,行牟暴利之實,並懷疑有逃漏稅之嫌,而官方卻默不作聲,對此不公不義,他將要求市議會組專案小組調查了解後,再移請檢調單位偵辦是否有人頭地主、官商勾結情事。


 


  黃錫嘉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指出,最近接到許多參與自辦市地重劃各重劃單元一些小地主的哭訴陳情,指稱市府極盡所能的配合財團,欺壓善良的小地主,欺騙、威脅、恐嚇等手段,幾乎無所不用其極,可說到了變相搶奪他們祖產的地步,地主們無一不後悔參與自辦重劃。


 


  這些地主向黃錫嘉投訴表示,主辦自辦市地重劃的財團,巧立名目,墊高各項重劃工程的開發費用,同時又故意把重劃後的地價訂得很低,拉高了地主的重劃費負擔,而這些財團則相對地可以取得更多的抵費地,賺取至少超過十億元以上的暴利,嚴重影響小地主的權益。


 


小地主們對於市府主管單位地政局、都發局的不作為、不監督,任令他們被財團宰割,視而不見,更感到氣憤難平,因此請求黃錫嘉代為主持公道。


 


  根據地主提供的資料,以「台中市整體開發區各單元自辦市地重劃第一單元安和自辦市地重劃」為例,就出現有五項明顯重大疏失;黃錫嘉表示,如此荒腔走板、嚴重離譜的「誤差」行徑,不得不令人高度懷疑其中是否有「黑手」從中賺取暴利、逃漏稅及上下相互掛勾之嫌?這五項疑點分述如下:


 


第一,安和自辦市地重劃,市府於 民國93101日 核准,961122發佈實施細部計劃,並陸續施工辦理,目前已完工。當初市府核定開發重劃總面積為55.89公頃,公共設施面積為24.5公頃;但是,完工後,向市府提報的公設面積卻縮水成為23.5公頃,憑空消失掉1公頃(約3000多坪),若以150萬元計算,就高達15億元以上,這些「誤差」、「消失」的土地,跑到那裡去?被誰吞掉了?


 


第二,有關土地開發成本經費,當初主辦重劃單位報市府獲核定為16億餘元,但完工後之開發經費卻膨脹到19億餘元,其中暴增的3億元,傳聞負責辦理重劃的公司明明有能力可以自行發包作業,卻轉發包給「人頭」營造廠施工,開發費用是否因此就被「灌水」?地方利益團體是否上下其手,牟取暴利?過程疑點重重。


 


第三,安和自辦市地重劃區的重劃後地價,臨安和路靠近台中港路每平方公尺訂40800元,往內一點距離約40公尺處則訂為每平方公尺20200元,甚至臨10道路只訂為19600元,如此的訂價,與當地市場行情動輒數十萬元,實在差距太遠,「有那麼便宜嗎?」難怪地主嚴重懷疑每個重劃單元的重劃費用負擔會這麼重,這擺明著在剝削地主,變相搶奪他們的土地。


 


第四,自辦市地重劃,地價的擬訂及土地分配,是由各該重劃區重劃會主導,但不能推卸的是,重劃前後地價及土地分配結果,都還是要報市府審議核可,而安和重劃區「消失」3000公設土地、開發費暴增3億元、重劃後地價核定等等事項,都已嚴重悖離常情事理,不得不令人質疑,負責審核、監督、把關的都發局與地政局,難道是「瞎了眼」?還是「無能白痴」?或是「縱容包庇」?抑或是「官商掛勾」呢?主管單位應該說清楚,還給這些孤立無助、哭訴無門的小地主們一個公道。


 


第五,在自辦市地重劃完成後,許多零星的水利地、未登錄地,照理說,這些土地都應該充公,歸所有地主均分,但是據地主透露,這些「看不見」的土地都被重劃公司私吞,他們質疑重劃主辦單位於每道關卡、裡裡外外都要「伸黑手」,就連這些「雜碎」的也都要「吃」,令小地主們感嘆「天理何在?」因此,建議檢調單位深入調查其中是否有弊端。



 


 


 


自辦重劃 三千坪 憑空消失 中市議員質疑黑手 更新日期:2011/06/30 14:40


 


台中市議員接獲地主投訴,指稱台中市「自辦市地重劃黑幕重重, 三千坪 土地憑空消失,強取豪奪超過十億元,議員質疑有黑手以自辦重劃為名,行牟取暴利之實,並懷疑有逃漏稅之嫌,而官方卻默不作聲,議員說,對此不公不義,他將要求市議會組專案小組調查,再移請檢調單位偵辦是否有人頭地主、官商勾結情事。


 


(張文祿報導)


 


台中市議員黃錫嘉指出,最近接到許多「自辦市地重劃各重劃單元」一些小地主的哭訴陳情,指稱市府極盡所能的配合財團,欺壓善良的小地主,過程中,以欺騙、威脅、恐嚇,變相搶奪他們的祖產,地主們後悔參與自辦重劃。


 


這些地主向議員投訴,主辦自辦市地重劃的財團,巧立名目,墊高各項重劃工程的開發費用,又故意把重劃後的地價訂得很低,拉高了地主的重劃費負擔,而這些財團則相對地可以取得更多的抵費地,賺取至少超過十億元以上的暴利,嚴重影響小地主的權益。


 


地主們並指控市府主管單位地政局、都發局的不作為、不監督,任令他們被財團宰割。


 


根據地主提供的資料,有一處自辦市地重劃,出現多項重大疏失;包括完工後,向市府提報的公設面積縮水,憑空消失掉1公頃,約3000多坪,市價高達15億元以上,且開發經費暴增三億,黃錫嘉議員表示,如此荒腔走板、嚴重離譜的「誤差」行徑,不得不令人高度懷疑其中是否有「黑手」從中賺取暴利、逃漏稅及上下相互掛勾之嫌?


 


 


市府回應有關安和自辦市地重劃之質疑
            發布日期:2011/06/30
                針對有議員6月30日質疑「自辦市地重劃,三千坪憑空消失?」一案,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提出說明指出,公共設施用地於核定重劃計畫書時是依都市計畫的概估計算,重劃後的負擔總表係實地測量的面積為準,而安和自辦重劃實際所負擔的公共設施用地面積是20公頃,非23.5公頃。


                重劃計畫書所列之重劃費用為16億餘元,完工後膨脹為19億餘元與工程項目增加或因原物料價格上漲有關,審核時以實際支出為認定標準,並非按計畫書概估的金額核定。而重劃前後地價主要係供計算分配之用,目的是平衡地主的負擔,並非一定按市價評定,況該重劃區自辦重劃會均與地主個別簽訂分配比例之契約書,與評定地價之高低無關。


                自辦市地重劃由自辦市地重劃會辦理地價查估及土地分配,地價查估結果需送市府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至土地分配之負擔總表需送市府地政局核定,而個別地主之分配則由重劃會與地主協調,如協調不成始送地政局調處或送請司法機關裁判。


                至於重劃前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錄地等,均需優先抵充為公共設施用地,不管公辦或自辦都一樣,安和自辦重劃有3公頃餘道路、溝渠用地等列入抵充公共設施用地並無不當。


                地政局重申,市府關心的重點在於參加重劃的地主其權益是否受到保障,公共設施(道路、人行道、路燈、排水設施)的開闢是否完善,土地分配是否符合規定,相關問題市府都將深入瞭解。本案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廖英志,電話:04-22289111分機6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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