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宏進/豐原報導
 大台中市政府員工定12月27日起分別在台中市新市政大樓、台中州廳及豐原市原縣府大樓-陽明大樓等地正式上班,台中縣大部分員工都必須到台中市上班,交通及停車成了一大問題,縣府有員工發起「揪團」包租遊覽車上下班,每人每月約花二千多元車資。
 縣政府表示,縣市合併後,原本在豐原上班的員工必須要到台中市上班,而台中市的員工則必須到豐原上班。
 為了要到新市政大樓上班,縣府多數員工頗為苦惱,新市政大樓當初設計時並未考量到縣市合併需求,因此停車位有限,700餘個停車位不足以應付3000多名員工的停工需求,必須抽籤來輪替。
 縣府指出,合併後中縣有2/3員工必須到台中市上班,由於交通費用是一筆龐大的負擔,最近已有部分臨時人員自動請辭。
 為節省上下班的交通成本,縣府有員工發起「揪團去上班」,租用民間遊覽車從豐原往返台中,大家分攤費用,平均每人每個月需負擔近新台幣2500元,不但省時也能節能減碳,更少去找停車位的困擾。
 豐原的「揪團去上班」成形後,居住在潭子、東勢等地區的縣府員工,也開始尋找同路線的同事,希望找到40人共乘去台中市上班,除省錢外,也可開拓人脈,認識過去不熟的各單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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