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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警察局新聞資料
女燒炭自殺,警救回一命
新聞稿
98年11月09日19時56分警方接獲民眾(馮女)報案其女性友人(吳女,住神岡鄉)傳簡訊稱要燒炭自殺,豐原分局神岡所警員林志遠接獲通報立即到達現場,發現由窗縫即可聞到燒焦味,於是先從屋外打開一樓窗戶,並敲打門窗請吳女開門,吳女此時尚未昏迷且不知已有人報警,警方俟吳女開門後馬上衝入二樓房間開啟門窗使空氣流通並將木炭熄滅,經了解吳女係因感情問題而有輕生念頭,因其情緒不穩且不願就醫,警方將吳女帶返分駐所後通知家屬前來帶回,警方表示吳女不是第一次有尋短念頭,特別強調請家屬好好關心或前往醫院就醫。
豐原分局提醒民眾,勿因一時想不開而輕生,應多想想關心的家人及朋友,如情緒上有需要幫忙,可即撥生命線,為生命尋找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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