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時間:98年09月18日。
二、發生地點:彰化市
三、涉案嫌犯:(一)陳○雄、男、48歲、彰化縣人
(二)陳○銘、男、21歲、彰化縣人
(三)陳○助、男、65歲、彰化縣人
(四)游陳○美、女、59歲、彰化縣人
四、(一)東勢分局與刑事警察局偵六隊(第三組)接獲「玉○禮儀社」、「大○禮儀社」長期利用喪家花錢消災息事寧人的心理,趁喪家忙於處理死者後事無心節外生枝之際,於死者遺體相驗時巧立名目向死者家屬索取「解剖、縫合」等諸多已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之款項,不僅違法大賺黑心錢,更對喪家造成二次傷害,案經專案小組調閱相關資料查證後,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藏股朱健福檢察官指揮偵辦。
(二)本分局與刑事警察局偵六隊(第三組)經蒐證完整後,於98年10月20日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隨即於98年10月21日動員本分局與刑事警察局偵六隊(第三組)及新營憲兵隊等警力共20餘人,一舉搜索位於彰化縣上述2家禮儀社,傳喚嫌犯陳○雄等4人到案,並起獲收費明細表、估價單、禮儀社服務項目價位表及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重要證物,證實渠等從事詐騙死者家屬索取「解剖、縫合」等諸多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之款項等罪,全案於偵訊後,依詐欺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三)本案嫌疑人趁喪家忙於處理死者後事之際,巧立名目向死者家屬敲竹槓,偵查過程發現此種大賺死人錢方式,為全台各地區長久以來之陋習,實有必要針對是類不肖殯葬業者強力取締並警惕其他同行業者,以避免對喪家二度傷害暨維護社會公義;另呼籲曾遭葬儀社詐收死者遺體「解剖、縫合費用」等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之款項的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證,檢舉聯絡電話04-2587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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