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環保局呼籲民眾應善盡環境清潔維護責任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三日電)台中縣環保局
今天推出「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呼籲公私有土地
、房舍、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善盡環境清潔維護責任,以
避免髒亂點發生,違者最高處六千元罰鍰。


  局長蔣萬福說,現代社會自掃門前雪已行不通了,
呼籲民眾配合,歡迎民眾踴躍檢舉髒亂點,檢舉專線:
0800-066666、25208270。


  環保署自九十五年九月開始推動「清淨家園全民運
動計畫」,要求地方政府應達到全方位清淨家園標準,
做環境清掃、環境污染行為稽查取締、髒亂點整頓綠美
化以及教育宣導等,台中縣環保局執行環保署該項計畫
,從九十二年以來年年榮獲最優縣市獎。


  環保局指出,土地如未妥善管理,致雜草長度超過
六十公分、土地堆置物品,致易孳生病媒蚊孳生源、房
舍傾圮或朽壞、道路堆積垃圾或其他廢棄物、四公尺以
內之公共巷、弄路面及水溝,相對戶或相鄰戶未妥善清
除廢棄物以及道路之安全島、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場
所,管理機構未妥善清除廢棄物等情形發生,而有礙環
境衛生護觀瞻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等法開單告發,處
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9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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