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記者簡安/豐原報導


台中縣龍井鄉某國小於98年04月14日上午驚見校內附設幼稚園牆壁遭不明嫌犯張貼恐嚇字條,隔一週又在校園其他角落發現第二張恐嚇信函,內容大致為要對幼稚園的兒童不利,並引發校園師生一片恐慌。 
案發後本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查嫌犯,並於每日國小上下學時間,增派制服與便衣警力綿密保護婦幼安全。案經專案小組調閱相關錄影監視器畫面,再調集全校學生家庭聯絡簿逐一比對,終於發現設籍龍井鄉之洪女涉有重嫌。 
據了解,洪女有三名子女就讀該校,一度因為低收入戶補助申請在學證明,校方因申請逾期拒絕,洪女因此懷恨在心,並於4月14日、21日利用載子女到校時偷偷張貼恐嚇字條,意欲引起校園恐慌。烏日分局警方在取得字跡樣本與核對監視器後,於98年04月27日17時30分許持搜索票前往洪女住處搜索,當場查獲作為恐嚇字條所剩之筆記本空本、日曆本、張貼用強力膠、犯案當日所穿戴安全帽、大衣、牛仔褲等證物,洪女見物證齊全俯首認罪。 
烏日分局將洪女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偵辦。因洪女之恐嚇對象涉及兒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將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c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