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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安/豐原報導


霧峰分局仁化派出所警員謝文斌於98年4月10日擔服00-02時值班勤務,見一名林男子(56年次)於派出所門前徘徊許久,神情落寞、心事重重。 
過不久林某進入所內不語,經謝員詢問林某有何需要服務的事情嗎?林某停頓許久才靦腆地娓娓道出,渠因失業約半年,最近又找不到工作,其房子也沒有了,個人在大里市鳳凰路一帶租屋,房租也3個月未繳,因沒錢買晚餐才到仁化派出所借錢。 
林某向仁化派出所警員謝文彬並表示願意抵押身分證後再向謝員借200元吃晚餐。謝員得知林某已離婚,小孩子也跟著老婆,聽聞後內心感到十分不捨。查證林某身分無誤後,即自掏腰包拿出100元現金給予林某安頓晚餐,並告知林某在大里橋頭南端,有臨時工人力仲介公司。時值深夜,謝員請林某前往應徵工作,以解決目前經濟問題。 
林某向謝員拿取現金後,內心十分感激,離去時還不斷向謝員點頭道謝多次,並詢問謝員姓名,以便日後登門還錢道謝,謝員向渠表示花錢事小,幫助人事大,遂向林某婉拒,並向渠員說日後如經濟許可或有成就時,可多幫助一些需要幫助之人(弱勢人家),或當慈濟志工為社會公益盡點心力。 
林某當日離開派出所後,仁化派出所所長林添宏因擔心林某只拿了一百塊,加上渠生活困境,可能生活會發生問題,於是請謝員先到大里橋頭人力仲介公司詢問林某是否有在此處上班,惟該公司表示林某確實有來誠徵過,但是後來並沒有來上班。 
所長得知上情後,再請謝員至林某大里市鳳凰路租屋處找尋林某,關懷林某是否足以維持生活無虞。惟林某可能因外出尋找工作,謝員苦尋了數日未果,最後在房東的幫助下,謝員最終再次找到林某。所長發現林某租屋處十分簡陋,遂送上自身所攜帶之○○給予林某,表示慰問,並指示謝員深入了解林某狀況之後,向大里市公所尋求急難救助,或透過馬上關懷專案,提供林某幫助。林某也對所長熱心助人,表示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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