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執勤救護持剪刀自殺男反遭刺傷案新聞稿資料


本分局翁子所員警章承融、蘇琮瑋於0309日 執行20-22時巡邏勤務,於2115分接獲 勤指中心 轉110報案台通報,在本轄豐原市文化街45巷口,有人意圖自殺。經警趕赴現場救護,章員甫自副駕駛座下車,欲尋找報案人施以救護時,即見一名男子(即自殺男子劉0杰),迅速跑向員警,且以渠右手所持之剪刀刺傷章員左手臂,員警始得知該男子即為意圖自殺男子,且嫌疑人劉0杰左手尚持有一把菜刀,遂合力將劉坤杰所持之菜刀及剪刀奪下,將其制伏反銬於身後,又聞渠身上有濃厚酒味、左手腕有意圖自殺所造成之手腕傷痕,警方立即通知救護車將劉O杰及警員章承融等送往署立豐原醫院就醫。


劉嫌原以駕駛計程車為業,惟飲酒後即性情大變,曾於酒後毆打妻小,經渠配偶聲請保護令在案(經查已逾時效);又於9712月中旬因酒後駕駛車輛,經警方攔檢查獲以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爰經臺中地方法院判處罰金新台幣6萬元,接獲法院執刑通知,將於近日內到案執行,因渠無業在家收入全無,面臨牢獄之災心情不佳,希望渠分居在外之妻子,能代為出面籌資繳納,而於飲用半杯私釀米酒後,以死要脅,希望能喚起家屬重視,詎料竟誤傷救護員警,深感悔意,全案於偵詢後經以涉嫌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移送本分局偵查隊續辦。豐原警分局長陳清新體恤員警因公受傷執勤辛勞致贈慰問金,並針對該個案,指示偵查隊婦幼承辦人,連絡劉嫌家屬,將個案通報高風險,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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