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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中縣府歡迎踴躍申辦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10日電)台中縣政府勞工處
今天表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97學年
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自3月16日至4月15日受理申請,
歡迎符合申辦資格之失業勞工踴躍申辦。


  勞工處表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對象為非自願
離職失業6個月以上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暨大
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並符合下列申請資格:


  第一、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且符合非自願離職之
失業勞工,至98年3月15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至少
連續滿6個月以上(即在97年9月15日以前失業者),並
至少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者。


    第二、申請人及其配偶96年家庭年綜合所得總額在
新台幣114萬元以下者(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資料為
準)。


  勞工局指出,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方
式,一律採通信申請,受理窗口為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
就學補助受理小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
7樓),洽詢電話:02-85902807。


  有關就學補助申請書民眾可逕至勞保局等處索取,
或至全民勞教e網(網址:cla.learn.hinet.net)、勞
委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下載使用,補助金
額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3000元,私立
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5000元,公立大專院
校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5000元,私立大專院校學
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萬元,勞工處提醒符合申辦資
格之失業勞工把握機會,踴躍申辦。9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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