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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開辦長期照顧交通服務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10.09
  為協助重度失能者往返醫療院所進行治療及復健,臺中縣政府開辦長期照顧交通服務,每月提供重度失能者最高八趟交通服務,經臺中縣長期照顧中心評估為重度失能者,若有縣內醫療交通之需求,即日起可向縣府簽約民間交通公司申請服務,洽詢電話:04-25882175蘇小姐。


  隨著老人人口快速成長,慢性病與功能障礙盛行率呈現急遽上升趨勢,而這些功能障礙者或缺乏自我照顧能力者,除健康與醫療服務外,也需要廣泛的長期照顧,因此為了建構完整長期照顧體系,保障身心功能障礙者能獲得適切的服務,增進獨立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以維持尊嚴與自主,政府積極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長期照顧對象包括六十五歲以上日常生活失能老人、六十五歲以上僅工具性日常生活失能且獨居之老人、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失能原住民以及五十至六十四歲需長期照顧之身心障礙者,服務項目則包括居家服務、居家護理、日間照顧、機構養護、喘息服務以及交通服務等。


  社會處表示,其中交通服務對象包括六十五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及五十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之重度失能者,上述對象須向臺中縣長照中心提出失能程度評估,經長照中心評估確為重度失能者後,長照中心隨即會將評估結果通報該處,由該處提供給縣府簽約的上裕租賃公司。


  社會處說,交通服務主要是為協助重度失能者,藉由交通接送方便重度失能者從住家到縣內醫療院所、到日間照顧機構進行復健與治療,因此乘坐次數設定為每月四次(來回八趟),每月最高補助三十公里,交通服務已經開辦,若有縣內醫療交通之需求,即日起請向長照中心申請重度失能評估,通過後即可向縣府簽約民間交通公司申請服務,洽詢電話:04-25882175蘇小姐。


撰稿人:董秀員   電話:2526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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