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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公告台中縣為柯羅莎颱風現金救助地區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一日電)柯羅莎颱風重創
農漁業,台中縣農業損失已達二億六百餘萬元,行政院
農委會今天宣布台中縣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果樹每公頃救助五萬元、水稻每公頃救助一萬二千元,
縣府呼籲符合救助標準之農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二
十一日前向轄區公所申請災害救助。


    農業局指出,台中縣此次受損的農作物以水稻、果
樹(包括柿、柑橘類、葡萄)居多,現金救助標準為稻
米與雜糧作物每公頃救助一萬二千元,果樹(檳榔除外
)與花卉每公頃五萬元,菇類每公頃四萬五千元,蔬菜
每公頃一萬六千五百元,救助項目損失率達百分之二十
以上者,依救助額度給予救助,未達百分之二十者不予
救助。


  為求時效,農業局十二日將邀集各鄉鎮市公所及農
會人員召開現金救助說明會,同時也提醒符合救助標準
之農民,從十二日起至二十一日止,攜帶土地所有權狀
或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土地登記
謄本、身分證、農漁會存款簿及印章等相關證明文件,
向受災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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