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警察局新聞資料



豐原分局大雅分駐所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破獲肇事逃逸車輛案新聞稿資料
     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  破獲肇事逃逸車輛
  豐原分局大雅分駐所9月1日21時40分許接獲大雅交通小隊通報,在大雅鄉清泉路26號對面前有一起交通事故,駕駛人賴○吉(男、60年次生、臺中市人)騎乘U※9-7※7輕機車沿清泉路南往北方向直行(往中清路方向),至事故地點與不詳之車輛發生碰撞,現場跡證遺留下有肇事逃逸車輛方向燈殼,輕機車車頭斜板留有藍色漆痕,駕駛人賴○吉經大雅消防分隊速送往大雅清泉醫院急救,於同日晚22時40分許因傷重經院方宣布急救無效。
    處理員警循線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於肇事發生時、地有○○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車輛出入,案經比對○○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貨車之車體為藍色漆色,與肇事輕機車前車頭斜板所留下之藍色漆痕相似,迅即於9月2日13時許,前往○○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比對現場所遺留下來之方向燈蓋後,證實與○○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貨車所有之方向燈蓋相符,立即向○○中部公司要求協助警方調查,該公司中部經理同意提供調閱9月1日案發當天出車資料給予警方調查,並請該公司協助案發當天行經該處之車輛工作結束時,返回大雅分駐所比對跡證,另請其中部公司通知總公司協助清查於肇事時間所有行經該路段之車輛駕駛注意車輛有無任何異狀。終於9月2日22時30分許,○○公司經理向處理員警表示,其員工有發現駕駛之1※3-HP大貨車左後方方向燈蓋有不明破損痕跡,案經該公司經理陪同駕駛人陳○夆(64年次生、苗栗縣人、現住臺中縣大雅鄉)駕駛1※3-HP大貨車至大雅所比對跡證後,證實案發現場所發現之方向燈蓋為該車輛所有,經駕駛陳○夆主動配合警方調查,並坦承於9月1日下午19時30分許卸完貨後,回到案發地將車輛停放在清泉路旁下車進入小吃部用餐,直至21時40分許離開,回到公司,其間不知有發現任何異狀,也不知車輛後方有遭車輛撞擊情事,但在相關跡證比對後,被害人賴○吉確是撞擊當時停放在該處大貨車1※3-HP左後方後傷重送醫不治,全案隨案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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