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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申請補助五月一日起受理申請
【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4.29
  台中縣九十七年度公寓大廈提升居住品質申請補助計畫,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凡向縣府報備之公寓大廈,確實在今年內辦理水塔清洗、抽水肥等工作,即可檢具相關收據向縣府提出申請,依戶數提供不等補助,首次報備之公寓,也可申請補助,首次報備補助金額五千元。


  工務處指出,九十七年度公寓大廈提升居住品質申請補助計畫,補助項目有三項,分別為公共環境清潔衛生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維護以及首次報備補助,前兩項每一單位每年度以補助一次為限,同時應檢附申請補助資料文件、收據以及施工前後照片,戶數在一百戶以下之小型公寓大廈最高補助額度為一萬二千元,一百零一戶至二百戶之中型公寓大廈最高補助額度為一萬四千元,二百戶以上大型公寓大廈最高補助額度為一萬六千元,兩項補助不得超過二萬元。首次報備補助金額為五千元。


  工務處表示,新增監視器、新購滅火器,以及屋頂漏水、更換瓦片等涉及工程項目,一律無法補助,符合申請補助之公寓大廈請上台中縣政府全球資訊網下載申請書件。


撰稿人:董秀員   電話:2526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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