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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賣色情漫畫案


臺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組網路巡邏發現在拍賣網刊登販售色情漫畫,供不特定人士上網下標購買。警方於12日下午持搜索票至臺北縣新莊市店面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涉嫌人鄭○○及三百餘本色情漫畫,全案依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嫌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經查涉嫌人鄭○○經營漫畫精品店,因近年來景氣不好,生意不振,便於在國內知名拍賣網站上張貼其所販售之猥褻色情漫畫數百種,供不特定人士上網下標購買。其所販售之色情猥褻漫畫大都以知名漫畫改編(如名偵探柯南、棋靈王、三國志、軍曹改編成色情漫畫),色情漫畫雖非真實人物,惟內容描繪男女性交、性虐待、暴力、亂倫、多人雜交等變態淫穢情節、充滿誘惑,在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觀覽者之性慾,並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有礙社會風氣。


按網際網路普遍使用無遠弗界,該拍賣網站屬開放空間且無任何分級制度,任何不特定人無論是否年滿十八歲得上網登入下標購得而閱覽之,販賣者無從辨識是否滿18歲或未成年顧客身分;且該網路平臺登入購買者以青少年及學生居多,警方特別呼籲各位家長於學子上網時,尤應特別關心小孩是否瀏覽網路之不適當內容,以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全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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