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等三人會依法上訴希望法律還清白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二日電)無黨聯盟立委顏
清標(台中縣)、縣議會議長張清堂與秘書長蔡文雄涉
嫌喝花酒事件,台中高分院今天更二審判刑;三人都表
示,會依法提起上訴,希望法律還清白。
 
  顏清標在擔任縣議會議長期間,到酒店喝花酒被控
以公款支付坐檯費、出場費、打賞費,當時的副議長張
清堂、主任秘書蔡文雄都被判刑。


  高分院更二審今天判決,顏清標處十一年徒刑、張
清堂八年四個月、蔡文雄八年二個月,三人連帶共追繳
二千多萬元。
 
  顏清標說,他還未接到判決書,不了解其中內容,
不予置評,等收到判決書後,會繼續上訴,希望司法還
他清白。
 
  張清堂指出,這些因公花費都是依法編列會計科目
,有預算可查,為何會犯法,他實在難以理解,會再上
訴,法院判繳回這經費,他很樂意配合。
 
  蔡文雄表示,各縣市都有因公招待的經費,且有編
會計科目,都是正式編列預算通過,而這些招待活動連
會計單位人員都參加,卻又翻供說不知情,令人無所適
從,收到判決書會提出上訴,希望法律還他清白。
97021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c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