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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警察局太平分局員警疏縱人犯案
太平分局頭汴派出所警員王勝宥96年12月06日16-22時駕用私車,著便服執行肅竊勤務,於20時50分在太平市長龍路1段中山路8巷查獲毒品通緝犯紀○○1名,因紀嫌要求見母親一面,王員乃開車讓其坐在右前座載往臺中縣龍井鄉新庄街其母親住處後,回程於23時50分許,途經太平市長龍路一段中日超商時,該嫌再要求下車進入購物,王員仍應允並先行下車,此時該未經上銬之嫌犯即趁機將內有槍彈之車輛開走逃逸。案經策動後,於翌(7)日03時許在台中市進化北路與崇德路口尋回車輛及槍彈。
有關本件員警執行查緝作為疏失,導致被緝獲之通緝犯途中趁機逃逸乙節,本局已責飭太平分局積極佈線緝回逃逸之通緝犯,並將當事員警依疏縱人犯罪嫌移送法辦,及追究相關考監責任,另再加強教育要求所屬員警注意執勤技巧及警覺,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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