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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段宜康判無罪 黃仲生尊重司法不再上訴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日電)這屆台中縣長選舉
期間,縣長黃仲生控告民進黨候選人邱太三、前立委段
宜康違反選罷法案,台中地院今天判決邱、段兩人無罪
;黃仲生獲悉後表示尊重司法,不再提出上訴。
2005年十一月十六日縣長競選期間,邱太三與段宜
康共同召開記者會指稱黃仲生大量核發電玩執照,質疑
縣政府以合法掩護非法,牟利不當利益。
黃仲生認為是不實指控,名譽受損,且影響選情,
因此控告兩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
不當選。9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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