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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昌議員新聞稿20130429 自辦重劃弊端叢生 議員地主抨擊


 


  台中市議會市地開發監督專案小組29日召開第4次會議,會中楊永昌等議員、多位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代表砲聲隆隆,指陳重劃弊端叢生,抨擊有9處重劃區籌備會不合法成立,要求解散;並指土地開發商疑竊佔68公頃公有土地,造成市府數百億元損失;會議做出7項決議,針對違失、違法圖利部分,應送監察院及檢調機關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


 


  今天的專案小組會議由召集人楊永昌主持,與會的小組成員有張廖萬堅、蕭隆澤、羅永珍、蘇慶雲、賴義鍠等人,重劃區單元12等自救會地主代表也到場提出多項陳情,地政局長曾國鈞、都發局、建設局、研考會、法制局、政風處等單位代表,分別就議員及地主的問題進行說明,在二個多小時的討論,場面數度爆發激辯。


 


  在專案小組召開會議之前,中午,單元1(安和)、單元2(黎明)自辦重劃區地主自救會二十位成員,到議會前舉白布條陳情抗議,他們高喊「重劃違法、移送曾國鈞」,並要求單元2抵費地禁止登記,由楊永昌代表接受他們的陳情書,將納入專案小組調查資料。


 


  單元1自救會長巫佑豐指出,單元1違法重劃,虛灌人頭,開發公司以假買賣、利用小面積共同持有方式灌人頭315人;單元2自救會代表呂松男也指陳重劃籌備會以四筆計11坪多的土地,違法偽造產生712人頭會員,應解散重劃會。


 


  專案小組經過漫長討論、激烈爭辯後,會中做成7項決議,內容如下:


  一、本市整體開發區自辦市地重劃區9處籌備會成立後,均逾期一年,才送重劃計劃書,應解散;單元12之重劃會重劃同意人數未過半;單元3重劃同意書有156份涉有竄改年份之偽造文書之嫌,應查明究辦,並予解散;單元81213重劃同意書偽造文書之嫌,或未依新法令檢附印鑑證明書等證明文件,應解散。


 


  二、重劃前,政府協議價購及徵收取得之公有土地免納入共同負擔,卻納入共同負擔,土地開發商竊占市政府68多公頃公有土地,造成數百億元損失,增加重劃區私有土地地主公共設施負擔,應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1條規定,重新計算共同負擔;違失人員查究行政及刑事責任。


 


  三、單元2、交6用地之處理,應尊重內政部之函釋,保護地主之權益,並恪守法律之規定妥適辦理;在監察院調查未結束及該重劃會成立之合法性未釐清之前,單元2抵費地之權利歸屬應保持現狀,如有違背,應由主管機關負擔全部責任。


 


  四、單元1、單元2都市計畫變更不合法,應再行檢討,追究違失、圖利責任。


 


  五、第13期、第14期公辦重劃區地上物補償、自動拆除獎勵金、自動拆遷處理費發放不公,第13期第3工區何錫榮、第14期第146工區楊振樑、黃江世、陳輝雄提出異議,應送地價評議委員會重新評定;違失、違法圖利部分,應送監察院及檢調機關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


 


  六、水湳經貿園區區段徵收案,業經監察院提出糾正案,應就糾正內容妥適處理。


 


  七、違法之查究、移送,請市政府政風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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