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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心員警防彈背心安全性問題【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5.05
  台中縣議員翁美春、劉淑蘭昨(五)日質詢要求縣府重視員警防彈背心使用期限,超過使用期限務必汰換,以確保員警執勤安全;台中縣警察局長刁建生答覆表示,防彈背心一律由中央統一採購、統一發放,有不足之處,縣警察局會向中央反映。


  縣議員翁美春、劉淑蘭指出,警察執行勤務,常常會遇到突發狀況,為確保員警生命安全,規定員警執勤時要穿著防彈背心,但事實上現今員警使用的防彈背心又重要悶熱,穿起來很不舒服,而且防彈背心也有使用期限,超過使用期限,根本沒有防護作用。


  兩位議員認為警方要捍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先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安全要擺第一,要求縣府應清查目前全縣警用防彈背心使用情形、有多少已經超過使用期限但仍使用中,超過使用期限應儘速汰換,不足之處,也應儘快補足,以確保員警執勤安全。


  縣長黃仲生答覆時強調,警察安全維護一定要重視與照顧,他會請警察局清查防彈背心使用情形及使用期限等,數據出來後,再研議進一步應該怎麼做。警察局長刁建生則表示,防彈背心確實有使用年限,使用年限約五至七年,目前台中縣目前共有二千二百六十九件防彈背心都在使用年限內,都具防護效果,實務上並未發生過防彈背心在使用期限內被打穿的情形。


  刁建生說,縣府一向重視警用防彈背心安全問題,防彈背心雖由中央統一採購、統一分發,但議員的建議相當好,縣府會向中央反映。


  另外,兩位議員也肯定縣府推廣提升為民服務績效、加強員工電話禮貌工作,但認為在縣府財政狀況不佳下,獎勵不一定要花錢,建議縣府改以頒發獎牌、行政記功等方式做為獎勵,黃縣長認同議員的建議,但也解釋說明縣府獎勵績優員工,主要是希望藉由獎勵,鼓勵員工更為績極,具有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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