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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酒駕  市政會議今通過「臺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
    防制酒駕!   臺中市政府29日在臨時市政會議順利通過「臺中市酒醉駕車防制
自治條例」草案,接著將送臺中市議會審議,除罰鍰皆為2倍,另外增加「民眾取
車困難度」,市府多管其下,保障民眾安全。市長胡志強再次強調,「臺中酒駕零
容忍。」除了他親身經歷外,任何市民因酒駕受傷或死亡,都是他心中的痛。


臺中市議會即將召開,?了讓「臺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儘速到議會進行審
議,市府今日臨時召開市政會議,針對條例草案進行審查。胡市長表示,臺中市102
年1月1日至4月28日止,警察局取締酒後駕車達4千多件,移送法辦1千7百
多人,取締成效增加994年,增加31.4 %,移送人數也增加118人7.3%,因酒駕交
通事故減少死亡5人、減少受傷146人,胡市長說「 這真的是功德無量!」


他說,配合102年3月1日起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罰則」,相
較去(101)年同期,臺中市取締酒駕增加118件,死亡人數減少2人達50%,受傷人
數減入91人近3成。


他也指出,過年期間,市府推出「代駕免費活動」,民眾喝酒坐計程車回家自己付
費,但是車子免費找人幫忙開回家,過年9天每天平均10件,臺中市防酒駕有這
樣的成績,市府同仁相當努力。


交通局長林良泰則指出,之前已經通過的「車輛移置辦法」,罰鍰是2倍的收費,
「臺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也是類似的精神,罰鍰皆是2倍,但是最高額度
不會超過中央規定上限10萬元,臺中市訂為9萬元;另外則增加「民眾取車困難」,
因酒駕造成車輛被移置,民眾必須參加「講習」才能領車,市府多管其下,保障民
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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