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關心明年4藝文中心預算落差 葉局長:視實際需求及未來計劃而訂


市議員黃仁28日在臺中市議會文化教育預算聯審時指出,市府文化局明年新編
4個藝文中心的預算分配落差大,擔心預算分配恐有不公;文化局長葉樹姍回應說,
藝文中心的預算編列是從各自提出的實際需求及未來計劃判定,沒有不公問題。


議員黃仁指出,明年文化局新增編列的4個藝文中心預算「一國四制」,從編列項
目來看,其中各自的水電費、保全費以及辦公廳舍的分配款大不相同,分配款落差
太大,建議文化局重新編列。



以水電費為例,黃議員舉出,面積比港區藝術中心及屯區藝文中心少很多的大墩文
化中心,其電費編列竟然高達1千1百萬,要如何落實節能減碳?



從各中心的保全服務費來看,屯區藝文中心的保全服務費比港區藝術中心多了約
135萬,葫蘆墩中心卻只編約84萬,從面積來評定都不合理。



而辦公廳舍的維修費,面積最少的葫蘆墩中心卻比大墩文化中心多編了將近15萬
元;其次,4個藝文中心的人事費、研習活動教師鐘點等費用編列也十分懸殊,他
質疑編列標準在哪?



對於黃議員提出的疑問,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在編列各藝文中心預算時,文化局
已作了立足式平等,判斷標準是由各藝文中心按照實際需求以及未來計畫而定。


 
葉局長也建請黃議員至各藝文中心,看看各自的使用情況,因為每個藝文中心的面
積、位置等等都不一樣,不宜只用營業或土地面積來判定編列預算的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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