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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旅展禮券夯 臺中市消保官主動查 
 
    (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有鑑於業者利用大型展覽活動,低價販售禮券,卻沒有提供履約保證,一旦倒閉,常造成消費者求償無門,權益受損。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於此次臺中世貿本年度最大旅展活動期間,由消保官會同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及衛生局人員,針對業者所銷售之住宿券、餐券等禮券,進行稽查。
 
    市府稽查人員除於國際旅展首日(25日)針對參展的臺中市業者,逐一查對禮券內容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市府消保官並於26及27日擴大抽查所有參展業者所販售禮券。經查核結果有1 家餐飲業者於參展首日因與銀行洽談中,尚未完成履約保證契約,少數履約保證期間不足1年,另有10餘家業者禮券記載業者可因營運成本等因素調整要求補差額及保留履約最終解釋權等顯失公平情事。對於未完成履約保證之業者,消保官於參展首日即要求業者需提供完成履約保證信託契約證明始得繼續參展外,並要求業者對已售出之禮券須納入履約保證範圍。另要求業者應刪除業者可因營運成本等因素調整要求補差額及保留履約最終解釋權等顯失公平之記載,始能販售。
 
    法制局局長林月棗表示於旅展購買禮券,因業者競爭激烈,固然享有較大優惠,但也存在一定風險,消費者除於購買時,應視自身實際需求慎選外,也應於禮券所載優惠期間內儘速使用,才能享有最大優惠及獲得保障。為使民眾於臺中市消費權益的確保,此次參展廠商不論是否為臺中市的廠商,只要來臺中市參展行銷,均要求消保官會同市府相關單位,就廠商於本市之參展活動,持續稽查,以期防範未然。
 
    消保官室主任康馨壬同時表示,消費者除對於本次旅展活動發生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外,對於未來持禮券消費時,如果發生業者無正當理由拒絕給付禮券所載之商品或服務時,也請儘速向市府法制局消保官室申訴,以保障消費者權益。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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